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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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房产抵押登记须提交完整材料:已签署的无误抵押合同、《抵押登记申请表》(当事人亲填签署)、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权属证或城市房地产权证、抵押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抵押还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申请人需携带必要资料至房地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不动产权利登记,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当地机构初审通过后,转交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复审。经全面核查后,核准信息将被录入登记簿,最终可在登记窗口获取完整的不动产登记证书。

申请不动产物权登记,需提交以下文件:1.《不动产权属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土地使用权利证明、验收完成材料备案表、房屋测绘报告及地址证明等官方文件原件及复印件;4.如购买经适房、单位集资房等,需提供相关部门批准文书;5.房屋专项维修基金设立及财务报表复印件。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需提交:1)签署完毕的抵押协议;2)填写完整的《抵押登记申请表格》;3)相关凭证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等;4)身份证明文件及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有)。

不动产租赁备案需提交文件包括: 出租方身份证、房产所有权证明(《房地产证》或其他有效证明如《建筑许可证》、《红线图》、《购房合同》等),如涉及共有者需提供同意出租证明,改变用途需提供国土资源部门批复和土地款项证明,合作开发需提供相关批复和待付款证明,临时建筑需提供《临时建筑许可证》,无合法竣工检查证明的需提供安全检验报告。住宅租赁还需提交《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等特定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