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内蒙古 - 通辽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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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索赔维权团队

地区:内蒙古 - 通辽

法律分析: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人的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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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充1:


离婚退彩礼


一般是不退的,但是如果是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那么是可以返还彩礼的: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相关补充2:


离婚子女抚养费包括哪些


民法典》规定离婚子女抚养费包括子女的生活费、医疗费等,子女的抚养费是可以增加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023-02-22 17:04: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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