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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抵押登记要准备的材料有什么

时间:2024.02.20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1464人
律师解析: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要准备的材料: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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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解治律师事务所

刘莳恩律师,女,法学学士,现为广东解治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物业纠纷,民间借贷,工伤、职业病,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各类合同纠纷。在执业过程中,刘莳恩律师秉承认真负责、诚实守信、敬业尽责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刘莳恩律师通过实践不断学习成长,积累了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熟练地处理各类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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