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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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定金并不意味着必然需要签订正式的合约才能获得充分的法律保护。只需双方就相关事宜进行深入磋商并达成共识后,交付定金的行为便足以确立定金合同的效力与约束力。随后,各方当事人都应积极遵守和履行已缔结的买卖合同义务,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均需依照定金罚则予以相应的处理。

定金合同为实践合约,交付金钱时生效。若已支付定金且对方接受,即视为对方认可,合约即刻生效。实践合约需实际送达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与诺成合同相对应。

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实际支付款项才产生效力。支付定金且对方知晓性质并接收,即表达同意签署意向,合同自动具有法律效力。实践合同需双方意识共识及实物商品交付或现实任务完成。

购房定金无需单独签署协议,但需在购房合同中明确注明定金规定。定金合同双方应为购房合同双方,以书面形式订立,定金金额不超过合同总标的额的20%。需注意审查主合同法律效力。

购房定金缴纳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婚育证明和房产证等文件。签订定金协议应明确双方身份信息、房产详情、定金支付周期和金额、定金罚则适用范围及执行方式,最后双方签名并注明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