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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商品房欺诈的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5.07.26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346人
律师解析:
1.开发商故意隐瞒关键信息,像房屋抵押、实际面积、质量问题等,或对周边配套、学区作虚假承诺。
2.消费者受误导产生错误认知,基于虚假信息对房屋状况、价值等理解与实际不符。
3.消费者因错误认知作出行动,如签订购房合同等交易行为。
若满足上述条件,消费者可撤销合同,还能要求开发商退款赔偿损失

案情回顾:

小朱欲购买商品房,某开发商向其介绍房屋周边配套齐全,有优质学区,且未提及房屋存在抵押情况。小朱基于这些信息,认为该房屋价值高且适合居住,便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然而入住后,小朱发现周边配套远不如宣传,所谓的优质学区也不属实,还得知房屋已被抵押。小朱觉得自己受骗,要求撤销合同并让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赔偿损失。

案情分析:

1、开发商故意隐瞒房屋抵押情况,对房屋周边配套和学区作出虚假承诺,满足构成商品房欺诈中故意隐瞒或虚假陈述重要事实这一条件。
2、小朱基于开发商的虚假信息,对房屋状况和价值产生了与实际不符的理解,陷入了错误认识。
3、小朱因错误认识签订了购房合同,符合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这一条件。因此,小朱可主张撤销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返还购房款、赔偿损失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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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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