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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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保险公司不赔偿水灾引发的损失,可采取以下法律途径:依据保险合同,若符合保险责任,可委托律师发函提示保险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向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申诉,提供确凿证据。若上述途径无效,可考虑司法诉讼,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保险公司违约。

房顶渗水导致的财产损失,若因装修质量不达标,损失由装修公司承担;若在保修期内未解决,损失由业主承担。因保修服务延迟造成的新损失,由拖延方赔偿。无论原因,若影响楼下住户生活,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继续侵害。

具体处理需视情况而定。建议先尝试协商解决,停止侵权或危险行为,并赔偿因漏水造成的财产损失。若协商无果或违反协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民事活动中,应遵守法律,尊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关于房屋漏水导致的经济损失,责任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是公共设施如下水管道问题,责任在物业;若是室内装修导致,业主需担责;若租房合同中有约定,租户需按合同履行;若是人为失误如未关水龙头,责任人需承担赔偿。总之,责任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公正判断。

房屋渗漏问题若在保修期内且非人为因素导致,司法鉴定费用应由开发商承担。若超出保修期,且因防水层自然老化等原因引发渗漏,且各方均无过错或无法证明过错,鉴定费用由房屋所有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