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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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债务人只有一套住房时,即使符合一定条件可以强制执行,法院也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复杂因素,比如住房的大小、居住的人数、市场价格是否远远超过家庭的需求。如果住房面积很大,市场价格远远超过了生存的基本需求,法院在确保债务人和需要抚养的亲属能够稳定生活的前提下,可能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在某些情况下,就算只有一套住房,也可能会被强制执行。比如这房子超出了被执行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求,比如说面积太大或者市场价值太高,法庭就可以进行强制执行。不过,这得满足一定的条件,这是执行程序的前提。

债务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时,即使只有一处房产,也可能会被强制执行,但是要符合一定条件。如果房产面积大或者价值过高,超过了生活所需,那么就有可能被执行。另外,如果债务人故意逃避债务,那么即使只有一套住房,也可能会被强制执行。

一般来说,债务人要是只有一处房产,并且没有能力还钱,法院可能还是会强制执行。但是,只有在这个房子面积很大或者价值远远高于债务人以及他需要抚养的家属的生活所需时,法院才可以执行。这样做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益。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会审慎处理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要是房子面积太大或价值过高,远超被执行人及其抚养人日常生活所需,法院会依法考虑采取执行措施。这样做是为了平衡法律执行和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确保公正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