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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但房子已出租怎么办

时间:2025.06.30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995人
律师解析:
1.房子出租后出现房产纠纷,遵循“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房屋所有权转移,新所有权人要履行原租赁合同至租期结束。
2.若纠纷因出租行为产生,比如擅自出租,产权人可确认合同无效收回房屋,但可能要赔偿善意承租人损失。
3.若不影响租赁关系,可正常进行纠纷处理,像协商、调解、诉讼等。
4.处理纠纷时,要及时通知承租人,避免造成损失引发新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拥有一套房屋,将其出租给小胡,签订了为期三年的租赁合同。半年后,小朱因债务问题将房屋卖给小丽,并办理了所有权转移手续。小丽以自己是新的所有权人为由,要求小胡立刻搬离。小胡则认为自己的租赁合同未到期,应继续履行。同时,小朱的朋友小静称小朱曾答应将该房屋借给自己使用,小朱出租房屋未经其同意,主张租赁合同无效

案情分析:

1、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尽管房屋所有权已转移至小丽,但她应继续履行小朱与小胡签订的原租赁合同直至租赁期限届满,小丽要求小胡立刻搬离的主张不合法。
2、小静称小朱未经其同意出租房屋,但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对房屋有合法使用权益,且小胡作为善意承租人,若小静主张租赁合同无效,小朱可能需对小胡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各方可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正常的房产纠纷处理程序解决纠纷,且在处理过程中应及时通知小胡相关情况,避免给小胡造成不必要损失而引发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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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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