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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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并非属于单位犯罪范畴。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侵占罪乃是一种专门针对个体行为的刑事犯罪,其构成要件主要表现为行为人私自将受托管理的他人财产或未经合法途径获取的他人遗失物品以及被隐藏物、被埋藏物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经多次督促仍拒绝归还原主或主动上交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的实施者通常为个人性质的自然人,其犯罪动机往往源于利用自身所处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各种单位中的工作岗位之便进行非法占有。值得注意的是,单位作为整体无法独立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资格。然而,当单位内部成员在代表单位从事相关活动时,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那么该成员不仅有可能触犯职务侵占罪,还可能涉及到诸如单位受贿罪、单位行贿罪等其他类型的犯罪。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事法律体系中,侵占罪往往被视为针对个人不当行为的规范条例,然而,在特殊情形下,尽管侵占罪是以个体活动为主导的犯罪类型,但是我们也可见到有部分单位实施了同样性质的侵占行为,对于这些情形,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其认定为单位犯罪行为,并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乃特殊主体,这是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所规定的。其次,就其具体构成要素而言,犯罪者除了须满足已达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等基本要求之外,还须具有在非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对“本单位财物”享有相应的主管权、经手权或管理权等特定身份才可。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犯罪者切忌身居国家公职人员之位。

职务侵占罪单位犯罪追诉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追究刑事责任时,对于职务侵占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为所涉金额达到人民币六万元。这主要是由于在职务侵占罪中,“数额较大”的起算点应当参照与受贿罪和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进行设定,并以该标准的两倍作为参考。而在受贿罪中,“数额较大”的起算点则被设定为人民币三万元。因此,在职务侵占罪中,“数额较大”的起算点也相应地被确定为人民币六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