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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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破产事件中,购房者是否需填报债权申请若房地产开发企业陷入财务困境而破产重组时,作为其购房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购房者需行使权利进行债权申报,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无论作为债务方还是债权方,都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重整申请。人民法院在接到破产申请之后,有责任确定并公布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具体期限。

开发商破产重组,购房产权证问题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购房者要与破产管理机构保持沟通,了解重组进展和房产处理方案。同时,依据购房合同和法律,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追究开发商未办产权证的违约责任。简明扼要,直击核心。

开发商破产,业主办房产证的道路变得艰难险阻。应对方法:严密关注破产进展,及时向破产管理部门申报债权,督促其履行合同并办理房产证。倘若楼盘已初具规模,业主们可以联合起来向政府寻求帮助。若因开发商违约导致房产证无法办理,业主有权追究其责任,法律将是业主坚实的后盾。

在购买房产时,遇到开发商破产的情况,这可能会给购房者带来一些复杂的法律问题。如果购房者仅持有发票但未进行网签,那么在开发商破产时,他们的权益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冲击。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应该尽快向破产管理机构申报债权,陈述购房事实并提供付款证明。这将有助于他们在破产清算过程中争取到应有的赔偿或优先受偿权。此外,购房者还需要提供发票等证据来证实购房合同和支付情况,以支持他们的主张。如果你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好的法律保护。

购房者在开发商破产重组时能否入住,取决于合同条款。如果交房条件已经满足,购房者有权要求入住,并且可以申报债权。同时,购房者需要关注破产进程,了解资产处理和债务清偿的情况。根据《民法典》,违约方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购房者应该积极维权,争取早日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