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通常,“
一房多卖”是
民事纠纷,但满足以下条件可能构成
合同诈骗罪:
1.有
非法占有目的,如收了
购房款就跑路,不打算
履行合同。
2.实施
欺诈行为,
签合同过程中隐瞒房屋已售真相或虚构事实,像把房卖给别人后又和第三方签合同。
3.骗取财物
数额较大,规定在签、履行合同中骗对方财物达两万以上,应
立案追诉。
符合条件,“一房多卖”会触犯
刑法,面临
刑事处罚。
案情回顾:小朱有一套房屋待售。他先与小李签订
购房合同,收取了小李30万元购房款。之后,小朱故意隐瞒房屋已出售的事实,又与小胡签订购房合同,再次收取小胡35万元购房款。拿到两笔购房款后,小朱逃匿,不再与小李和小胡联系。小李和小胡发现情况不对,遂寻求法律解决。
案情分析:1、小朱收取购房款后逃匿,根本没打算履行合同,体现出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2、小朱在已将房屋卖给小李的情况下,又隐瞒该事实与小胡签订购房合同,实施了欺诈行为。
3、小朱骗取小李和小胡的财物数额总计65万元,远超过二万元的立案
追诉标准。因此,小朱的“一房多卖”行为可能构成
合同诈骗罪,会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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