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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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形可正当拒绝履行合同:1.合同因欺诈、胁迫等不法手段签订,损害国家整体利益;2.合同涉及恶意串通,侵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3.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合同履行将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法性视角下拒绝履行合同的合理理由包括:合同签署存在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权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法规。这些情况下,合同一方有合理辩解不履行合同义务。

拒绝收房的合法性理由包括:未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及竣工验收备案表;开发商无故延迟交房超过三个月;开发商擅自变更房屋结构或配套设施;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差异超过3%;房屋质量问题影响使用或主体结构有缺陷;配套设施未交付使用。

合法性视角下拒绝履行合同的合理理由包括:合同签署存在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权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法规。这些情况下,合同一方有合理辩解不履行合同义务。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拒绝履行合同的正当理由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