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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关于房产交易的官司需要哪些证据

时间:2025.06.12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841人
律师解析:
打房产交易官司,以下关键证据要掌握:
房产买卖合同,是交易的基础,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付款凭证,如转账记录、收据,证明房款已付。
产权证书,确定房屋产权归属和状况。
房屋交付凭证,如钥匙交接单,证明已实际占有房屋。
沟通记录,含聊天、邮件,涉及交易细节和变更。
证人证言,有证人见证交易,其证言可作证据。
中介材料,通过中介交易,合同、佣金凭证等都有用。
这些证据相互印证,维护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小朱按约定支付房款,有转账记录为证。产权证书显示房屋归小李所有。小朱拿到钥匙完成房屋交付,但小李却以未收到房款为由拒绝配合过户。双方沟通过程有聊天记录留存,且交易时有中介参与,有中介合同及沟通记录。小朱为维护权益决定打官司

案情分析:

1、房产买卖合同是双方交易的基础,明确了小朱和小李的权利义务,为本次房产交易提供了法律框架。
2、付款凭证如转账记录能证明小朱已履行支付房款的义务,可反驳小李未收到房款的说法。
3、产权证书证实房屋产权归属小李,是房屋交易合法性的重要依据。
4、房屋交付凭证表明小朱已实际占有房屋,进一步证明交易的进行。
5、双方沟通记录涉及交易细节和约定,可作为交易过程的佐证。
6、若有证人见证交易过程,证人证言能增强证据的可信度。
7、中介相关材料能辅助证明交易过程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各证据相互印证,可支撑小朱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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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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