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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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开发商未及时办房产证的问题,首先通过电话沟通协商,依据合同约定或参照逾期贷款利息处理。若开发商长时间未履行合同,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依据《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办法》,开发商应在交房前测绘并提交政府审核,交付后60日内提供办理产权所需文件。开发商有义务协助购房者完成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所有权登记。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法律支持购房者采取相应措施。

若卖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其应尽义务或未完全履行相关义务时,买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卖方请求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首先,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违反了合同约定,则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继续履行、弥补过失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其次,当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签署了具有法律效力且内容完整的房屋买卖合同时,根据该有效合同,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1.约定解除:合同中明确交付时间和法律责任,开发企业未如期交付,购房者可根据条款解除合约,全额收回已支付款项。 2.法定终止:合同无违约责任规定,购房者书面催告开发企业,等待三个月后仍未履行交付义务,购房者有权解除合约,全额回收已支付款项。

当开发商违约时,买家可要求修复或赔偿。若买家不愿取消合同,可通过法律途径如仲裁或诉讼,迫使开发商履行。若开发商违约导致买家损失,买家可解除合同并索赔。特殊情况如证件不全、面积不符、无法办理房产证等,买家均有权退房。保护自身权益,买家应谨慎行事,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

开发商未能如期交付房产时,应首先查看合同中是否约定了逾期支付违约金,若有则按约定支付;若无,开发商需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约、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经济损失等。同时,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