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当发现
商品房质量不如公寓房时,先找专业检测机构确认质量问题,拿到证明文件。
2.若在保修期,书面通知开发商保修并留好凭证,要求其履行保修义务。
3.若开发商拒绝或拖延,可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投诉,让其介入。
4.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先和开发商协商解约及
赔偿;
协商不成,
收集证据起诉维权。
案情回顾:小许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入住后发现房屋质量比周边公寓房差。小许怀疑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找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后获取了质量问题证明文件。此时房屋尚在保修期内,小许向开发商发送书面保修通知要求履行保修义务,然而开发商拒绝且拖延处理。小许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投诉无果,因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小许与开发商
协商解除合同并
赔偿损失,但未能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1、小许通过专业检测机构获取质量问题证明文件,此做法符合确认质量问题的合理途径,为后续维权提供了有力
证据。
2、在保修期内,小许要求开发商履行保修义务并发送书面通知保留凭证,是遵循相关规定的维权操作。开发商拒绝或拖延保修,小许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投诉是正当的进一步维权手段。
3、因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使用,小许与开发商协商
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协商不成后可收集合同、检测报告等证据
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
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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