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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怎么才是违约

时间:2025.06.10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469人
律师解析:
(一)购房者防范违约风险建议:
按时支付购房款,按合同约定期限准备好首付款和贷款部分;
若因特殊情况不能购买房屋,需寻找合理合法理由;
提前了解贷款所需资料,按要求及时提供。
(二)卖房者防范违约风险建议: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房屋;
确保交付房屋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若要转卖房屋,需提前告知购房者并取得其同意。
(三)守约方维权建议:
当发现对方违约,及时固定证据,如聊天记录、合同文本等;
依据合同约定追究违约方责任,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违约责任

案情回顾:

小许与小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小许购买小李的房屋。小许应在规定时间内支付首付款和办理贷款,小李应按时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房屋。然而,小许未按约支付首付款,小李在未告知小许的情况下将房屋转卖给了小胡。小许得知后,要求小李继续履行合同,小李则认为是小许先违约,自己有权转卖。

案情分析:

1、小许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购房款,其行为构成违约。根据相关规定,购房者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购房款属于违约情形。
2、小李在未告知小许的情况下将房屋转卖他人,同样构成违约。卖房者在未告知购房者的情况下转卖房屋属于违约行为。双方均违约,都应依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若合同有约定违约金,也可要求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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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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