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当合同份数正常时,由于是各方留存所需,
购房者要保留好自己那份合同,这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
(二)若合同份数异常多且引发顾虑,先查看合同内容是否一致。
若内容一致,只需保管好自己合同。
(三)若合同内容有差异,及时和开发商沟通,明确各合同用途和效力,让其解释不一致原因并协商修正。
(四)若开发商拒绝合理沟通或解释不清,可向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反映,也可咨询律师走法律途径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
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案情回顾:小许与某开发商签订
商品房预售合同,发现开发商准备了十份合同。小许对此产生顾虑,担心存在问题。经查看,部分合同内容存在差异。小许要求开发商解释原因并修正,但开发商拒绝合理沟通,未给出明确解释,小许不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分析:1、签十份商品房预售合同本身通常不
违法违规,开发商准备多份合同可能是为各方留存所需。但当合同份数异常多且内容有差异时,购房者应采取措施维护权益。
2、小许已查看合同内容并发现差异,也要求开发商解释修正,开发商拒绝合理沟通。在此情况下,小许可向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也可咨询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要保留好自己手中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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