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卖房收
定金后反悔,需担
违约责任。
收定金方不履约或履约不符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要双倍返还定金。
如收2万定金后不卖房,就得返还4万。
2.除双倍返还定金,若买方有其他损失,且能证明是
卖方违约所致,卖方可能还需
赔偿。
赔偿范围含合同履行
可得利益,但不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违约损失。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小李支付给小朱2万元定金。
然而之后小朱反悔,不想卖房了。
小李要求小朱承担违约责任,小朱却认为只需退还2万元定金即可,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
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小朱作为收受定金的卖方,不想卖房构成违约,所以应双倍返还定金给小李,即需返还4万元。
2、若小李能证明因小朱违约给自己造成了其他损失,小朱除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可能要承担
赔偿损失责任。
赔偿范围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小朱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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