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购房者违约:
无正当理由不
履行合同,因
定金罚则,预
付定金不能退。
2.
开发商违约:
如拒绝
卖房、擅自改房屋等,要双倍返还
定金。
3.不可
归责双方:
政策变化等使合同无法履行,定金应返还购房者。
购房者先明确责任,若开发商违约,可先协商
退款,协商不成可
诉讼。
案情回顾:小朱与某房产开发商签订
购房合同,并预付了定金。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地出台新政策,小朱失去
购房资格,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小朱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但开发商认为小朱违约,拒绝退还定金,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定金应当返还给购房者。
在本案中,政策变化导致小朱失去购房资格,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
2、开发商以小朱违约为由拒绝退还定金是不合理的。
小朱可先与开发商协商退款事宜,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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