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法律规定:
依据相关法律,出卖人要是没拿到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却和买受人订立了
商品房预售合同,这种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
2.
购房协议有效性:
若所涉及的购房协议属于商品房预售合同范围,在出卖人没有预售证时,正常情况下协议是无效的。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要是在
起诉之前出卖人拿到了预售许可证明,那么合同可认定为有效。
3.权益维护:
总体而言,没有预售证的购房协议大多无效。
要是你已经签订了这类协议,而开发商还没取得预售证,你能依据上述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比如,你可以要求解除协议,让开发商退还你已支付的
购房款以及相应利息。
同时,还能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
赔偿责任。
4.
证据收集:
在维权过程中,收集相关证据十分重要,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后续维权顺利进行。
案情回顾:小朱与某开发商签订了一份购房协议。签订协议时,开发商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小朱支付了部分购房款后,得知此情况,认为协议无效,要求开发商解除协议、退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给予
赔偿。但开发商称后续会取得预售证,认为协议有效,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此购房协议若属于商品房预售合同范畴,在开发商无预售证时通常无效。
2、若小朱起诉前开发商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小朱可要求解除协议、退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小朱需收集相关证据,以便后续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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