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套房子是双方在婚姻存续前共同购买的。现在发现对方决定要把这套房子去卖给别人了,不知道对方卖给别人出售的这个协议是否是有效的呢?

山西 - 太原 家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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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所卖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需要双方签字的,但如果所卖房屋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对方经善意取得条件取得的,一方签字出售也是有效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021-01-11 12:46: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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