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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罚无预售证售楼

时间:2025.05.19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460人
律师解析:
1.法律规定:
按照规定,没有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不能进行商品房预售的。
这是为了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2.处罚措施:
行政处罚
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取得预售许可就擅自预售,县级以上政府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还可能会并处已收取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民事赔偿
要是购房者遇到这种情况,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的购房款和利息,同时赔偿损失
此外,还可以让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这是因为没有预售证就销售房子,存在很多风险,比如房子可能会烂尾。
3.建议:
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如果遇到开发商没有预售证就卖房的情况,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合同、付款凭证等,然后通过合法途径,像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去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支付了预付款。然而,小朱后来发现该公司在销售时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小朱认为公司这种行为侵害了自己的权益,要求公司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而公司则觉得自己只是暂时未取得证件,不应该承担如此多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取得预售许可擅自预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还能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2、购房者小朱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小朱遇到此类情况,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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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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