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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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由房地产中介机构签署购买房屋的合约拥有合法效力。所谓“二手房合同”,即指购房者与出售方基于平等协商原则,对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共识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的协议。在这其中,房地产中介机构仅作为提供一个供双方签订合约的场所与平台,只要所缔结的合同时符合其生效前提,便可依法生效。

有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有处分权的当事人,依据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的,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不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的利益的合同,应为有效。

有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有处分权的当事人,依据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的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不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的利益的合同,应为有效。

有效的,通过中介买房一般会有两个合同。买卖居间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主体是卖方、买方及中介居间方。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是卖方和买方,房屋买卖合同里约定买卖双方谁违约谁就要负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合同条款里肯定都有约定的。

只要符合合同生效条件即有效。对于购房有书面的合同,并且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条款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并且有双方的签字盖章,购房合同继有效,购房合同有效之后,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签字的双方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行为能力,合同签订时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