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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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继续履行与违约金支付问题处理的原则和实践在签署合同之际,合同双方均应严格遵循并履行合同协议所载内容。若其中任何一方未能恪守合同条款,即视为构成违约行为,须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责任。当事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时应依据具体违约情节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或者约定因违约导致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

在现在这个社会,违反竞业限制协定并给违约金后,要不要继续履行义务,得看协议条款是咋写的。要是协议里说了违约金不能解除竞业义务,那当事人就得接着履行。要是协议里没写清楚,给了违约金后,当事人可能就不用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了。

通常,违约金和继续履行是分别适用的,但在迟延履行的情况下,可能需要同时使用。迟延履行包括债务人逾期履行和债权人未及时主张权利等情形。双方可约定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当约定违约金时,违约方支付后仍需继续履行债务。

违约情况下,合同双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主张履行或解除合同,违约方需承担继续履约、赔偿损失的责任。涉及如下情况:临近合同到期,一方无法履行需提前负责;未付款项需立即支付;非货币债务履行不符,除非无法实际履行或成本过高;产品质量不符,按协议标准承担;受损方有权选择多种违约责任形式;履行后仍有损失,需进一步赔偿,赔偿金额基于实际损失并考虑预见利益,但不超过违约方预知损失。

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合同条款与协议。如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即视为违约,需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补偿款。当事人可协商确定违约金金额或制定算法计算损失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