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通常幼儿园事故
赔偿责任由园方承担。
幼儿园对幼儿有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
幼儿在园内受
人身伤害,园方未尽责,就得担责。
要是幼儿伤害是
第三人侵权所致,像其他幼儿或外来人员
侵权。
园方尽到职责,由第三人
赔偿;
未尽到职责,承担
补充赔偿责任。
总之,幼儿园事故赔偿
责任主体依具体情况定,明确责任归属与赔偿方式。
案情回顾:小郑和小李是某幼儿园的幼儿。在一次户外活动中,小郑故意推搡小李,导致小李摔倒受伤。小李家长要求幼儿园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幼儿园认为小郑的
侵权行为是导致小李受伤的直接原因,自己已尽到管理职责,应由小郑家长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就赔偿责任主体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幼儿园对幼儿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本案中若幼儿园在户外活动时尽到了相应职责,对于小李的受伤,侵权人小郑的
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2、若幼儿园未能尽到职责,存在管理漏洞等情况,那么幼儿园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所以幼儿园事故赔偿责任主体需依具体情况确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