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老师一点耐心都没有,就因为我小孩子不听话就把我孩子打了,在幼儿园里面上学的时候被别人给打了,像这种情况的话应该找谁承担赔偿责任?

四川 - 成都 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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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答疑法务

地区:四川 - 成都

你好,根据第三十八条: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2021-03-01 01:35: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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