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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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的溯及力是个很复杂的问题。要是法律有明确规定,或者双方合意解约时也说明了是否有溯及力,那解约后原合同关系就视为不存在了,权利和义务关系也就消除了。但要是平等协商解约,或者法律没定义、双方也没约定的话,解约就没有溯及力了,只会影响未来的合同权利和义务。

合同解除后是否具有溯及力,不能一概而论,得依据违约等法律情况具体判断。对于继续性合同,通常不存在溯及力问题;但一次性合同可能涉及。若溯及力存在,双方应相互返还已履行的义务;若不存在,则解除的效力仅限于未来的行为和责任。

合同解除的溯及力问题主要涉及到已经履行的部分是否需要恢复到原始状态。如果合同具有溯及力,那么双方需要互相返还财产并恢复原状;如果没有溯及力,那么已经履行的部分有效,未履行的部分则终止。合同的性质、履行情况以及当事人的意愿等因素都会影响合同解除的溯及力。在实践中,像租赁这样的持续性合同通常没有溯及力,而一次性合同则可能有溯及力。

对于合同解除溯及既往效力的这个问题目前法律上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一部分人认为合同解除后应该有溯及力,因为这样能保护到非违约方的合法权益,有一部分人认为,除非合同中对合同解除有约定或者有明确的法律约定,不然合同解除无溯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