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专业律师 靳双权,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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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买卖过户需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满五年可免营业税,满五年且为唯一住房可免个税,只需交契税和登记费。不满五年则需交营业税、个税、契税和登记费。 (二)房屋赠与过户需缴纳个税、契税和公证费,免营业税。受赠方需承担个税,并支付公证费。 (三)房屋继承过户税费最低,只需支付公证费。继承人凭遗嘱和继承权公证书办理过户手续。

在某些情况下,若使用他人名义购房,符合规定可索回。但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实际出资并拥有资金所有权,同时证实借名买房情况存在,才能依法获取房产所有权。若无证据,则房屋归登记簿上所有者,无权要求退还。

为确保过户顺利,您需要准备:转让方土地使用证正本、过户后买受人房产证副本及复印本、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契税(县级政府财政部门收取)和营业税额(交至地方税务局)。

为确保过户顺利,您需要准备:转让方土地使用证正本、过户后买受人房产证副本及复印本、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契税(县级政府财政部门收取)和营业税额(交至地方税务局)。

拆迁房的房产证上加子女名字需通过赠与或买卖办理过户,涉及评估、公证、契税等费用。赠与方式需先公证,再缴税并办理转移登记。所需材料包括申请书、身份证明、原房产证、赠与书和公证材料,并附契税收据。还需支付登记费、印花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