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鉴于二级房市交易中,延迟
过户的行为往往蕴含着诸多潜在风险。
首先,由于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卖方有可能因为其自身利益或其他原因而放弃原本的承诺,导致买方蒙受经济上的巨大损失;
再者,在此过程中若卖方遭遇财务困境并发生
债务纠纷,其所持有的
房屋所有权便有可能遭到
司法机关的查封或者
强制执行,从而给买方带来极大的困扰和风险;
最后,若是买方未能适时地获得完整的
房屋产权证明,那么他将无法对该房屋进行合法的处置,例如再次出售、
抵押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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