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如果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决定进行搬迁,而此时房东却无理地拒绝归还
保证金,甚至是以种种借口为由拒不退还押金的话,您完全有权采取以下两种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第一种是与房东进行友好协商;
其次则是选择
向法院提起诉讼。
通常情况下,
租赁协议中对于押金事宜都有着明确的规范和规定。
因此,房东单方面不按约定退还押金的行为无疑构成了对租赁协议的严重违背,在此情形之下,您便可以依据租赁协议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若上述协商手段无法解决问题,您便可以考虑运用法律手段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如果房东故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并在
合同期限结束后仍然无端坚守押金的话,那么您便可以同时依法向法院申请退回保证金及索取相应的
违约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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