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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订协议签订后定金能退吗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218人
律师解析:
在通常的情形下,购房者约定交付的认购金是无法进行退还的;
然而,若符合以下几种特殊情况,定金则可依法予以退回:
1.若发展商在签署认购意向书所规定的期限内,将购房者已选定的房屋另出售给其他第三方人士,导致双方无法实现正式的交易签约,那么该发展商应当全数退还购房者所支付的定金,并且需给予双倍的补偿。
2.当发展商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未能获取到相关商品房销售的必备法律证书,或者其本身的过失行为导致双方无法签署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进一步导致合同失效时,该发展商应对支付给购房者的定金进行全额返还,同时还需要对购房者因此而遭受的任何经济损失或收益进行相应赔偿
3.假如双方在探讨正式合同、相应补充协议的内容上,无法达到共识,而这与认购意向书中的内容无关,从而导致了交易无法顺利完成,那么这属于双方均没有违反任何承诺义务的情况,此时该发展商应该如数返还购房者所有的定金。
4.若认购意向书对于价款、建筑面积及户型等关键条款未作明确约定,或者这些条款并不明晰,导致双方就此问题难以达成共识,进而影响到了最终正式合同的签署,那么此时该发展商亦应对支付给购房者的定金以及其因此遭受的任何经济损失给予全额返还。
在此种情况之下,若发展商已经具备了进行商品房预售的严格法律条件,但购房者却以各种理由推诿并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购房者也就失去了要求对方退还定金的权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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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常情况下,是不能够退还的,但是若符合下述情况,则可以退还: 1、若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期限内将购房者已认购房屋转售其他第三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的,应双倍返还购房者定金...... 更多>>
  • 正常情况下,是不能够退还的,但是若符合下述情况,则可以退还: 1、若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期限内将购房者已认购房屋转售其他第三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的,应双倍返还购房者定金...... 更多>>
  •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退的,合同上是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卖方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买方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百...... 更多>>
  • 签订了购房合同后可以退,购房人可以与出卖人协商解除购房合同。 1、若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则可以接触购房合同。如果已经支付了定金的并且开发商没有发生无法履行合同的法定情形,...... 更多>>
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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