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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售合同怎么转让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812人
律师解析:
(一)转让方与受让方必须签署一份转让合同一式两份),在这份合约中应该详尽地明确转让的预售契约编号、转让的具体缘由、转让金额、转让的总面积以及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享有的权益以及需要履行的责任等重要信息。值得注意的是,转让金额必须与原始预售契约的价款保持完全一致。此外,这份转让合同还需要经过开发企业的严格审查和确认,并由其进行签字盖章。
(二)转让双方需要携带预售契约、转让合同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前往销售登记的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预售转让登记。在经过严格的审核之后,如果转让合同符合相关规定,经办人员将会填写《预售商品房转让审批表》,然后上报给当地房屋主管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审查。
(三)交易管理部门在批准了转让申请之后,会通知转让双方缴纳相应的印花税。其中,两份印花税的正本分别由转让方和受让人持有,副本则由开发企业、交易管理部门各自保留。同时,转让方手中持有的预售契约正本也将移交给受让人,以便在房屋正式交付使用后,凭借该件办理过户手续。最后,经办人员会将转让合同副本、转让审批表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至原登记留存的预售契约档案之中。对于不被批准的转让申请,交易管理部门会及时通知转让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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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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