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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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购房定金以及首付款后,因无法办理成功贷款手续而决定放弃购买房屋,这样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因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买卖双方所签署的合同具有法定的约束力,购房者无权仅以无法顺利申请到贷款为由而要求解除合同。倘若经过友好协商,对方愿意接受解约的提议,由于购房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过错,应依照约定承担一定比例的违约责任,对受损方进行经济补偿,因此,定金将无法予以退还,但首付款可酌情退还部分金额。

关于房贷申请无法通过之违约金计算关于无法审批完成住房贷款所需承担违约金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若贷款未能在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内获得审批,则可立即启动违约金计算程序。违约方需按先前约定的金额向对方履行违约金责任,然而,当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与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相较明显过高或者过低时,守约方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对此进行相应调整。

在购房中,若贷款未获审批需退房,首付退款需先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可能涉及违约金,金额按合同约定。非因申请方过错导致违约,可免付违约金;反之,如提供资料不全或虚假,导致房贷失败,需担责并支付违约金以获取退款。

在购买房屋过程中,若银行拒绝发放贷款导致违约情况发生,原因在于购房者自身,那么银行有权宣布取消交易并请求退房,同时购房者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反之,若银行拒绝发放贷款是由于开发商的因素所致,则购房者有权利要求开发商退还全部房款以及定金,同时开发商还须承担因未能按约提供贷款而产生的利息等相关经济损失。

贷款申请未能成功办理并不构成违约。银行在审查购房者资料时,会考虑多种因素,这些因素可能导致贷款无法成功发放。若因此导致购房合同无法履行,应视为不可抗力因素,购房者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并不构成违约。这是因为,这些影响因素并非人为可以完全控制或预测的。因此,在贷款无法成功办理的情况下,购房者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