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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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延期交付,购房者有权要求赔偿租金损失。具体依据购房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双方责任。若开发商违约,购房者可依法索赔。若合同未详述,可参照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通常延期超三月,购房者有权要求赔偿租金,以弥补租房成本。

若出租方未按期交付租赁房屋,租客有权要求其迅速履约或依法终止合同,并追回已付押金及相应赔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约方需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约、采取补救措施及赔偿损失等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承租方未能按期支付租金,出租方可向其提出合理的支付期限要求。若承租方逾期仍未履行支付义务,出租方则有权依据合同规定解除双方之间的租赁关系,同时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相应的租金。在此过程中,如因承租方违约行为导致出租方遭受经济损失,出租方有权依法向承租方追偿。

面对租期已满却拒绝搬离的房客,房东应首先给予合理通知期限,要求其搬离并结算欠费。若逾期仍未搬离,可向法院申请处理。如房客在通知期内未采取行动,房东可依法提起诉讼,要求房客立即腾空房屋、支付拖欠租金、违约金及额外占用费用。

关于物业延迟交付之索赔准则详述如下:凡物业交付之日起的每一自然日,均需向买方支付相当于买卖总价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然而此规定并非永恒不变;如违约金已由协议双方自行协定确定,则无需遵循上述百分之五的比例;若经调研核实发现违约金比例过高,可依据法律程序申请予以适度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