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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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签订购房合同的情况下,押金一般可退。虽然缺乏书面合同可能导致权利与义务不明确,但如双方实际履行了口头约定的义务,则可视为事实合同关系。租赁期满后,押金作为履约保证应予以退还。

关于购房合同未签署能否返还定金之问题,需依据特定情况进行判断。具体而言,通常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若因购房者自身原因所致,那么定金通常不予以返还;(2)反之,则当由开发商承担相应责任,向购房者归还双倍定金。

关于购房定金的返还问题,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实现:首先,若已缴纳定金的一方依照双方约定严格履行了自己的义务,那么该份购房定金是有可能被全额或部分地退还;其次,倘若收款方未能按约定如期履约,那么其所收取的定金将被双倍归还给缴纳定金的一方。

买方时,如已付定金并决定放弃交易且未签订合同,则所付定金则无法退还;但若因特殊情况如政策变动或自然因素致无法签订买卖合同,或双方对于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无法达成共识从而无法签署合同的,不应追究任何一方责任,此时定金可退还;如卖方违约并未签订合同,那么买方有权要求退还双倍定金。

在签订购房预订协议之后,若购房者违约且未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其所缴纳的定金是不予退还的。然而,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况,如政策变动或自然因素等不可抗力事件,使得双方无法顺利地签订商业合同,或者在就协议以及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达成共识方面存在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