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
当开发商逃亡之际,发展商并不需要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这两者之间存在着商业合作关系,而非纯粹的经济利益共享体。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各位业主应当首先明确自身的房产所有权归属于谁。在此基础之上,购房者应当尽全力与其他业主团结协作,以寻求最大程度的法律援助和保护。

当出现开发商违约导致业主需退房时,应遵循购房契约处理。如没有特别约定,开发商应双倍返还定金,全额退还购房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两倍支付利息及违约金。违约金不超损失总额的30%,超出部分可通过法律途径调整。未约定违约金时,应等同于实际经济损失。

开发商跑路了钱也需要找开发商要,但是可以直接找住建部门,或者是当地的工商部门讨要说法;但前提也是在开发商在合理注册的情况下才可以实施,而且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