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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付时房屋漏水责任归谁

时间:2026.01.29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468人
律师解析:
二手房交付遇漏水,责任归属看情况。
质量保修期内,非买受人使用问题,开发商担责维修。
过了保修期,若是房屋自身质量问题,找原房主协商,其可能担责维修或赔偿
买受人入住后因自身使用致漏水,自行负责。
判断关键是确定漏水原因,可查看合同约定、验收记录等。
协商不成,申请专业鉴定,明确责任主体后,依法要求责任方担责。

案情回顾:

小胡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交付时发现房屋漏水。小胡认为是房屋自身质量问题,找原房主小静协商,小静称已过保修期,不应由自己负责。双方就责任归属产生争议,协商不成。

案情分析:

1、判断责任关键在于确定漏水原因,可查看房屋买卖合同中关于质量问题的约定、房屋验收记录等判断。
2、若协商不成,可申请专业鉴定机构鉴定漏水原因,以明确责任主体,进而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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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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