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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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到烂尾楼后,业主欲退房并停贷,应首先与银行沟通协商,申请暂停还贷,因烂尾楼不仅导致无法入住,还需承担还贷压力。同时,业主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和房贷,获得法院支持后便可暂停还贷。此外,业主还可寻求住建等部门协助,政府应提供必要援助,解决烂尾楼及房贷问题。

购买到烂尾楼后,业主欲退房并停贷,应首先与银行沟通协商,申请暂停还贷,因烂尾楼不仅导致无法入住,还需承担还贷压力。同时,业主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和房贷,获得法院支持后便可暂停还贷。此外,业主还可寻求住建等部门协助,政府应提供必要援助,解决烂尾楼及房贷问题。

房屋放售者实施“一房多卖”的行为无疑是种违法行径,其所触犯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明确规定。若房产销售方通过欺诈手段实施“一房多卖”的行为,甚至已达到“致使对方当事人损失”的程度时,该行为将有资格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一般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房屋时,其应向购房者支付的违约金标准为每天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五之间。然而,法律并未对这一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做出明确规定,因此这只是行业内的普遍做法。

可以选择退房。购房者可与售房者沟通达成和解意向,或满足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后发送退房通知来解除合同。如未达到退房条件,通常无法退房,强制退房可能承担违约责任和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