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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如何签订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996人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签署过程如下:
首先,双方需要就合同内容达成共识,并正式签订预售合同。在此之前,购房者应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确保该项目具备合法销售资格和条件。
其次,购房者可选择亲自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或者授权开发商代表将已签订的预售合同递交至市或区级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登记备案。对于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交易中心将在收到文件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告知购房者。反之,若所有条件均符合规定且手续完备,交易中心将会按照既定程序进行登记备案,并向购房者发出书面通知,请其前来领取已经完成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
最后,当开发商成功完成新建商品房的初始登记,获取房产证之后,可以与购房者共同向交易中心提交过户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手续。在预售期间,若开发商需要对预售合同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例如建筑设计变更、建筑面积变更等,则必须签订相应的补充合同。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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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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