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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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一房二卖争议时,需根据不同情境区分。若出卖方已履行与后买方的合同并将房产过户,后买方成为所有权人,前买方仅享有债权请求权,即使占有房屋也属无权占有,需返还。若出卖方未履行义务,合同可能转化为损害赔偿责任。而在出卖方先售房过户后又与后买方签约的情况下,若无处分权,合同可能无效,除非经权利人追认或处分权获得。

买家在遭遇“一房两售”时,有权索赔或解约并要求退还房款及利息,同时可要求开发公司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两倍的赔偿。若开发公司再次出售同一物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未获房屋的购买方可请求撤销合同、退款、赔偿,并有权要求开发公司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两倍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