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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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并拒绝支付相应违约金时,购房者有权通过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期获得违约方应有的法律责任与赔偿。2、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法官有权利受理涉及到公民、法人及其他各类社会组织间因财产权益以及人身权益产生冲突引发的各类民事诉讼。

当开发商违约导致无法履行合同时,买方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全部损失。开发商应依法承担因违约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确保买方权益得到保障。

房产延迟交付且违约金未付时,可寻求房产管理局或消费者协会调解,或拒绝交纳相关费用直至问题解决。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全额赔偿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应对开发商违约:①双方首先协商解决争议;②购房者可撤销购房协议,追偿损失,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③依据购房合同,向仲裁机构申诉或向法院起诉,主张开发商履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