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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八场官司上诉胜算如何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334人
律师解析:
关于上诉之后能否获得胜诉的可能性,这并非仅仅取决于概率上的考量,而需要基于一审的裁决结果、各当事人提供证据与进行质证的具体情况以及上诉人所提出的上诉请求的详实内容等多个实际因素加以综合分析和判断。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倘若当事人对于初次审判的民事案件的判决结果表示不满意,则有权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由二审法庭对上诉的请求事项进行全面审查并做出最终决定。在此过程中,二审法院将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以下三种方式进行处理:
首先,若原判决或裁定在认定事实方面清晰准确,且适用法律得当,那么二审法院将会以判决或裁定的形式驳回上诉,并维持原判决或裁定;
其次,若原判决或裁定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方面存在错误,那么二审法院将会以判决或裁定的形式依法予以纠正、撤销或变更;
最后,若原判决在认定基本事实方面存在模糊不清之处,那么二审法院将会裁定撤销原判决,并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或者在查明事实真相后再行改判
此外,若原判决遗漏了当事人或者在缺席审判等环节出现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那么二审法院也将会裁定撤销原判决,并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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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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