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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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中介与独家代理签订的协议是否合法关于二手房屋依法签署之独家代理交易合同,其具备充分的法律约束力。

合法。根据我国关于合同问题的法律规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有处分权的当事人,依据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的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不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的利益的合同,应为有效。

二手房交易中,中介费通常由房屋委托方承担。中介成功促成合同签署,委托方需按约定支付中介费;若仅提供签约帮助但未成功,中介可获半额报酬。中介费标准依约定或中介贡献商定。中介促成合同,费用自理;未成功则不得异议已付报酬,但可证明成本。委托人绕过中介直接签约仍应支付佣金。

本文聚焦二手房交易中中介机构的责任。购房者在交易中可能遭遇中介或员工疏忽导致的损失,中介公司需负责,包括雇员过失、自身失误(包括欺诈)导致的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并对经济损害进行赔偿。中介还需确保信息准确,如因信息错误或出售方欺诈,中介需先行赔付购房者。购房时务必留意,以保护权益。

二手房中介签署独家代理协议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具备法律约束力。有效合同需满足:双方具备书写证明能力,自愿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且符合法定格式,无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不掩盖违法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