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七八年前和我公婆换了块地盖房子,还给了我公婆八千块钱。结果那块地政府不让盖房子请问这样的纠纷如果打官司的话胜算是多少?

安徽 - 蚌埠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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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区谈判法务

地区:安徽 - 蚌埠

1.您与对方之间成立的是土地置换合同,合同目的,对方是想换地盖房子。2.现在因为政府不让盖房子,发生了情势变更致使对方无法实现盖房子的目的。3.情势变更,指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您并不是故意违反合同,双方解除合同即可,对方无权强占你们新划分的土地。

2017-07-16 19:21: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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