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纠纷,哥哥告弟弟,要求分房子一半(50万元)。老人在98年已去世,之前两兄弟一起住过几年,后哥哥回原下乡的地方住,2016年,弟弟的孩子在原址上重建2层楼房,门脸可出租。于是原告就状告要求分房子。本案是否属于已过了最长20年诉讼时效。 为什么有的说遗传继承不存在时效,又有说按照继承法第八条,知道之日起什么什么的,最长20年,否则就没有胜诉权什么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如果我们开庭时,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请求法官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可以么?

广西 - 崇左市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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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维权团队

地区:广西 - 崇左市

继承权纠纷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2019-09-09 10:57: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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