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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别人名义买房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246人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以他人名义购买房产所引发的产权争端时,您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妥善处理:
首先,协商解决方案是最普遍且有效的途径之一。这需要各方在平等自由的基础上,通过真诚友好地交流与协商,相互理解并做出适当的妥协,从而达成共识性的和解协议,进而圆满地解决纷争。
其次,作为借名人的您,有权向相关的房屋登记管理机构提出更正登记或异议登记的请求。
最后,如果以上方法均无法解决问题,那么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争议也是一个可行的选择。
具体来说,就是您作为纠纷当事人的一方,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正审理,并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
然后,您可以通过自觉履行生效裁判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方式,最终实现纠纷的妥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
【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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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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