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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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产权房纠纷中的强制腾退法律依据探讨关于法院强制腾房事宜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下所示:通常情况下,房屋须在提交拍卖申请之前进行腾空处理;而对于尚未腾空的房屋,则应当于拍卖成交之后的一个月之内完成腾空工作,最晚不应逾期两个月。若涉案房屋为被执行人的唯一居所,法院将给予其六个月的宽限期限以完成腾房事宜。然而,当房屋拍卖成交之后,若无法立即腾退,竞买人需予以理解并容忍宽限期的存在。

关于小产权房买卖纠纷的法律问题及妥善解决方法关于小产权房交易所引发的纠纷,当事人双方可首先尝试通过自行协商进行妥善解决。若协商未能达成共识,当事人有权依据先前签署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起正式仲裁程序;若当事人之间并未签订相应仲裁协议,其还可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诉讼请求;然而,如若当事人拒绝履行已生效的判决、仲裁裁决以及调解书中的相关义务,另一方则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关于小产权房纠纷的妥当处置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和解。这意味着争议双方有自行达成和解的权利与义务;其次,调解。若各方不能自主解决矛盾冲突,可邀请公正的第三方机构介入调停并协助化解纷争;再者,仲裁。如各方可就相关事宜签署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也可依据此协议内容向仲裁机关提出仲裁申请;最后,诉讼。若仲裁无果且各方均有诉求,可依次向上一级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如何妥善解决房屋产权纠纷问题在处理房屋产权争端方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有多种途径可供选择:首先,可以尝试通过和解来解决问题,即双方应当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在非公开场合自行寻求解决方法;若问题依然无法得到妥善解决,便可考虑邀请公正中立的第三方参与协调,以达成更为满意的结果;其次,如双方在协商后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可依据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提交给指定的仲裁机关进行裁决;然而,如果经过仲裁之后争议依旧未获解决,就只能寻求司法救济,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了。需要注意的是,启动司法程序并采取行动的前提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其一,原告需与案件存在直接关联性的经济利益或权益牵涉其中;其二,针对的被告对象必须明确无误;其三,诉讼请求及相关事实、理由必须具体且充分;最后,该案件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畴,并且须在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范围之内。

法院是否受理小产权房纠纷案件涉及到小产权房纠纷事宜,相关当事人均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原告方需要证明其与该小产权房纠纷之间具备直接且重大的利益关联性,而作为被告的另一方则必须确保其主体身份明确无误。此外,该起纠纷应当完全落入受诉人民法院的司法管理范畴之内,同时还需符合特定的诉讼请求以及针对纠纷事实所提出的理由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