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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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到期的租约能否退还押金的问题在租户与房东所签署的租赁合同中,务必详细明晰押金的属性和具体用途。倘若所缴纳的乃是物品保全押金,那么如若未有额外的规定限制,该部分押金通常情况下均可按约予以退还。然而,假如租户预先支付的实际上是作为违约金的押金,根据既定的合同条款,租约尚在有效期内,而租户却先行违反了相关约定,那么房东有权依据合同规定,拒绝退还这部分押金。

若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则押金在原则上是可退还的。尽管双方并未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然而就事实而言,已经构成了一项租赁关系。对于租户因故不再续租该房产之事,通常应享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的权利,以便房东能够及时安排寻找新的租户。在此过程中,租户应当与房东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期争取退还部分押金。倘若房东坚持不予退还,租户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

即便租房合同不慎丢失,仍然有可能收回所支付的押金。这主要是因为虽然合同已经遗失,但租赁双方之间的租赁关系依然真实且存在。在这种情况下,租赁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协助补写租房合同或者提交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其他证据,便能够充分证明此项租赁行为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因此,即使我们面临着租约丢失的问题,然而其本身并非决定性的障碍,有关押金的退还仍然具备实现的可能性。

一般来说,要是房东把房子收回去,而且不退押金,那租客得按租房合同里的规定交违约金。要是合同里写得很清楚违约金怎么算,那就按合同来;要是合同没写清楚或者写得很模糊,那就根据房东的实际经济损失来定,比如重新租房子的合理成本等,然后酌定一个违约金。

1、找房东协商解决,租房合同到期不续租是应当退还押金;2、通过中介租房,找中介调解;或找居委会调解;3、去法院起诉。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