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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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租赁房屋的合同期满后,若当事人一致同意继续保持租赁关系,则应当共同协商并签署一份新的“补充协议”以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通常都需要征收单位签字确认。征收单位签字,意味着他们对协议内容表示认同和承诺。这样能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补偿款项能够按时发放,同时也能把相关事务处理好。

住房征收补偿协议必须要双方(征收方与被征收方)共同签署才生效,要是仅由征收单位签署,通常是无效的。这是因为协议需要体现双方的共识和意愿,单方签字不能证明协议内容得到了双方的认可。

我国法律允许因欺诈签订的空白房屋征收协议被受骗方申请撤销。空白协议因其法律效力待定,公民须谨慎选择维权途径。征收方为快速完成征收,有时会以高额补偿诱使被征收者签署空白协议。此类协议缺乏具体内容,一旦违约,双方可依法诉讼。法律强调补偿协议应包含完整条款,空白协议不受法律保护。尽管如此,现实中此类协议仍时有出现,征收方常使用误导性承诺。

拆迁协议须户主亲签,否则无效。户主作为房屋拆迁的主要利益相关者,其签字确认至关重要。协议需至少两方主体,未经户主签字,即使有其他授权或同意书,协议也无法律效力。房屋拆迁补偿以评估机构估值为基础,按建筑面积折算,是协议生效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