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针对合同中的空白处置方式,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
法规规定,合同文本中不得出现任何性质的空白或未填写内容。若所签署的为格式化合同,应使用钢笔或铅笔将所有空白区域逐一划去;当合同主要内容全部完成之后,应在末尾注明“以下无正文”字样,并将其作为签字页。此外,还可在
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禁止手写添加任何额外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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